博爱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实施方案
为支持各乡镇(街道)做好小麦抢收和湿粮烘干相关工作,减少粮食因灾损失,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2号)和《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焦作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规模及用途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1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对麦田农机抢收作业和湿粮烘干的补助。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小麦目前暂无烘干需求,经研究决定,将该资金全部用于我县2023年实际夏收小麦种植户的麦田农机抢收作业费补助。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我县2023年实际夏收小麦种植户。
三、补助资金分配
此次上级下达给我县的资金为116万元,根据全县汇总的经各乡镇(街道)核实的2023年实际夏收小麦面积,平均分配。
四、补助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县实行统一的补助标准。
五、补助发放依据
补助发放依据为2023年实际夏收小麦面积。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博爱县原种场等农业企业(单位)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
六、补助面积核实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各村委按照有关要求,精准识别补助对象,对照补助清册将补助对象、实际种植面积等事项进行登记、公示、汇总后报乡镇(街道),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做好核实、申报等工作。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和补助清册电子版,上报县农机中心,补助清册等纸质材料由所在乡镇(街道)保管、存档。
县农机中心负责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补助清册内容汇总核实确认后,组织编制全县补助清册电子版,送县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
七、补助资金兑付
麦田农机抢收补助资金须通过社保卡在“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各乡镇(街道)应提前通知补助对象准备好个人社保卡并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精准采集补助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银行账号等基础信息,确保补助资金顺利打卡发放,具体发放流程按照《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补助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乡镇(街道)应提前通知补助对象准备好银行账户等信息,做好信息采集,确保补助资金顺利发放到位。
县财政部门按照县农机中心汇总核实确认后的补贴清册,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助资金存入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助发放手续时,应在交易名称栏内注明“小麦抢收补助”字样。
八、工作进度安排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一)6月16日前,村委会对照补助清册将补助对象、面积等事项进行登记、公示、汇总后报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到所辖村进行审核和现场抽查等工作,核实无误后上报补助清册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
(二)6月19日,计算全县补助标准,在(一卡通)系统中设定相关标准。
(三)6月20日-21日,各乡镇(街道)报送模板。农机中心联合财政局进行核查。
(四)6月26日前,金融机构打款。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把补助资金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街道)要制定补助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强化补助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助发放数据基础等精准识别2023年实际夏收小麦种植户。严格落实补助公示制度,对补助发放名册进行公示,在公示时要对发放对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技术处理,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加强对补助面积的核实。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助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小麦种植户发放麦田农机抢收作业费补助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助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