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三秋期间农机生产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机具供需、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突发情况,保障机收、机械耕整地和小麦机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维护三秋农机作业秩序、保障粮食丰产丰收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工作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部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三秋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突发情况下的机收、腾茬整地和小麦播种等农机作业,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保证粮食安全。
三秋农机生产应急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市县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分别牵头成立市县两级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统一、有序、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对三秋期间农机生产突发情况进行处置。
二、适用范围
(一)前期,天气持续降雨造成玉米倒伏或地块泥泞机具无法作业,严重影响机械化收获;
(二)中期,持续降雨机具无法进地,严重影响腾茬整地;
(三)后期,持续降雨,严重影响小麦机械化播种;
(四)油料供应紧张,农机加油困难;
(五)农机具维修不及时、不到位或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作业;
(六)发生较大以上农机生产安全事故;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农机跨区作业;
(八)其他突发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成立焦作市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统筹领导全市三秋农机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值守电话:(0391)3568377
9月25日-10月15日(根据当年全市三秋农机生产大规模开始、结束时间确定),应急指挥部实行领导带岗值班。
(一)应急指挥部
1、指挥长:韩冰
2、副指挥长:朱兴家 郭育新 杜东风
3、成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药农机科、市农机中心各科室站所,各县市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机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育新同志兼任。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成立县级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县域内三秋农机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1、关注三秋农机生产期间的突发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本区域三秋农机生产应急预案的启动,接受上级指挥部的调度。
2、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3、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跨县区调度支援,县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乡镇间调度支援。跨县区相互支援原则上按照以下关系进行:武陟--修武、温县、示范区,修武--马村、武陟、示范区,温县--武陟、孟州、沁阳,孟州--沁阳、温县,博爱--沁阳、温县、示范区。
4、掌握农机作业应急处理动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部署调整应急工作措施。
5、贯彻落实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应急情况处置
(一)前期,天气持续降雨造成玉米倒伏或地块泥泞机具无法作业,严重影响机械化收获
1、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提醒农户和机手提早开展抢收作业。
2、指导乡村组织群众开展排涝作业。
3、加强同履带式玉米收获机械保有量较大的驻马店等地区的联系,组织引进履带式玉米收获机械。
4、利用不能作业的时间对机械进行再保养、再维护,保证机具最好的技术状态。
5、根据受灾情况、机械分布、种植面积等信息,加强机械动态调配,做到具备条件一块收获一块,最大程度加快收获进度。
6、按照就近支援的原则开展乡镇之间、相邻县区间跨区作业相互支援。
(二)中期,持续降雨机具无法进地,严重影响腾茬整地
1、指导乡村组织群众开展排涝作业。
2、联系山西、巩义、济源等地区,加大大中型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犁、旋耕机的引进。
3、将主要动力机械投入到腾茬整地中,以腾茬整地为重点,秸秆还田确实无法开展时,利用人工清理、机械清运等一切方法尽快将秸秆清理出田间,加快腾茬整地。
4、根据作业进度、土壤特点、机械分布、降雨量分布等情况,加大机械组织调配,做到能作业地块随时作业,组织开展还田、腾茬整地一条龙作业和集中连片作业。
5、协调组织好维修服务,做好农机维修保障。
6、按照就近支援的原则开展乡镇之间、相邻县区间跨区作业相互支援。
(三)后期,持续降雨,严重影响小麦机械化播种
1、指导乡村组织群众开展排涝作业。
2、根据不同地区天气、土壤存在的差别,做好区域内作业机具的合理组织调配,按照先沙土区后粘土区,先坡地后洼地等原则合理安排作业顺序。
3、按照就近支援的原则开展乡镇之间、相邻县区间跨区作业相互支援。
4、发挥保护性耕作优势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
5、指导群众开展撒播或探索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无人机播种等。
6、按照就近支援的原则开展乡镇之间、相邻县区间跨区作业相互支援。
(四)油料供应紧张,农机加油困难
1、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了解三秋农机油料供应情况,遇到油料供应紧张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2、加强与同石油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中石化、中石油等单位对农机用油落实保供政策。
3、协调石油部门采取增加流动加油点、开辟专用通道等多种方式,确保油料供应渠道畅通,保证农机作业用油。
(五)农机具维修不及时、不到位或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作业
1、组织本地农机维修企业开展24小时服务和送修到田服务。
2、收到投诉或市应急指挥部通知后,县级农机部门立即组织人员核实情况,及时联系生产企业在当地的维修或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修。
3、协调处置依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对于机手提出的诉求,在保证机具及时得到维修不影响正常作业的情况下,依法依规调解处理。
4、若出现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县级农机部门协调督促销售企业和生产企业共同进行处理。若相关企业处理不到位,及时协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处理并报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六)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1、接到报告或市指挥部通知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初步确定事故情况,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员参与指导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
2、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勘查事故现场,及时通报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勘查和询问笔录,确定事故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协调处理。
3、依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事发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农机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上一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越级上报。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农机跨区作业
1、县级应急指挥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机跨区作业。
2、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政策开展工作。
3、及时向机手宣传本地防疫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要求妥善接待安置跨区作业机手,协调为机手提供必要防护和生活物资。
4、因疫情影响到机具作业时,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区分类管控的要求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统筹安排下有序开展农机作业,并视情况逐步恢复正常作业秩序。
(八)其他突发情况
其它突发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善后处理。三秋农机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各级指挥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善后处置,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二)信息报送与发布。各级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农机生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当地党委、政府或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应遵循“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原则。
(三)后勤保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争取当地政府纳入同级财政专项预算,临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资金应及时向政府提出临时预算;县级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要依托农机合作社组建应急小分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各级党委政府和市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应急出动。